已婚中年的士司機李國明自稱「再生人」,涉以作法擋災為由,多次強姦婚外情女友的17歲長女,並強行濕吻情婦的12歲幼女,被控16項罪名。他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在高院審理。控方指,被告訛稱幼女有劫難,誘長女代妹解劫,被要求與被告性交14次。
被告李國明被控非禮、強姦及以虛假藉口促使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等共16項控罪,其中包括一些交替性控罪,李否認全部控罪。
控方透露,被告在事主Y的父母離婚後,與Y母發展成情侶,不時會造訪Y三母女。被告在2013年突然消失一段時間,再次出現後變成一個滿口神佛的「再生人」,又會經常突然如有神佛上身般變成柬埔寨「喬森飛」、「西哈努克」、「波爾布特」、泰國「察猜」等不同人物。
2014年4月,被告涉在Y家中廚房時變成「另一人」,抱着Y當時12歲的妹妹X,並強行對她濕吻,及後回復正常。至2015年6月,被告向Y稱其妹妹X將有劫難,Y表示願代妹承擔災禍,被告要求Y為其口交,於時鐘酒店將Y強姦,事後更表示Y需完成「黃道十二宮法事」才能解劫,故在6至8月間共14次以解劫為由與Y性交。
完成法事後,疑被告不滿X結交台灣男友,仍不斷發WhatsApp,以不同「神佛」人物的身份責罵Y,並向Y母數她的男友不是。疑Y不勝其煩,終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