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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曾涉非禮案 官:不期望有案底人士做律師

社會事

男子曾涉非禮案 官:不期望有案底人士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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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曾涉非禮案 官:不期望有案底人士做律師

2017年06月16日 19:26 最後更新:19:26

獲法學專業證書(PCLL)及放射治療學位的A先生於22歲時非禮女學生,被定罪及判囚14天,去年8月他申請成為大律師,即使大律師公會不反對,但律政司發現他遺漏披露曾經上訴及被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懲戒,於是反對A先生成為大律師。本案性質是大律師公會及律政司的首次分歧,法庭為此早前在高院召開聆訊,今頒下判詞解釋法庭不接受A先生的申請。

法庭不接受A先生的申請。(資料圖片)

法庭不接受A先生的申請。(資料圖片)


2010年時22歲的申請人是放射治療預備畢業的大學生,他被指畜意用左肘非禮14歲女學生的胸部,又抓住她的臀部,他否認控罪,而裁判官認為他的供詞諸多藉口,裁定他是不誠實。未開審時,他已開始任職放射治療師,2011年後開始修讀法律。他2014年畢業後從事法律文員。實習時A先生向三位大律師導師披露案底,他們也簽名確認A先生是成為大律師的適當人選。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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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在2015年申請實習的資格證明書,他已向大律師公會的執行委員披露案底,去年4月再申請符合資格獲認許證明書,獲確認是適當人選。去年8月他呈交成為大律師的動議通知書,律政司數次要求A先生呈交關於非禮案的相關文件,到9月大律師公會不反對他成為大律師。但是律政司發現,A先生沒有披露曾經上訴及被法庭駁回,以及經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的紀律聆訊後被懲戒。A先生認為已經呈交足夠文件及作出解釋,事後他再向大律師公會補充這兩項文件,大律師公會經7日考慮後維持不反對。原來早在2011年A先生先後向高院及申請上訴終院,但均被駁回,而A先生一直強調定罪是錯誤及不當。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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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續指,任命大律師涉及公眾利益,關乎公眾對法律機關的信心,法官指雖然案件的嚴重性不是最高程度,但A先生傷害一個脆弱的事主,「我相信香港社會不會期望一個有案底、曾坐監的人成為律師」,相信司法部門及專業法律人士亦不會接受一個強姦犯成為律師。至於申請人的刑事定罪紀錄反映他的性格,不適合成為律師,「雖然這樣說非常殘忍,一個人年輕時干犯嚴重罪行,等同永遠不能成為大律師,但換個角度想一想,他適合做檢控的工作嗎?如果他為年輕的事主辯護,其家長也能接受嗎?」。事實上A先生干犯了嚴重罪行,故不批准申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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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廖子文鄭子豪就刑期上訴得直即時釋放

2024年03月19日 16:13 最後更新:17:11

12港人案,其中兩名罪成被告鄭子豪及廖子文,向高院上訴庭就刑期上訴得直,撤銷原有刑期改判後獲即時釋放。

鄭子豪和廖子文涉及2019年灣仔汽油彈倉庫案,兩人前年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連同潛逃偷渡案,合共判囚31個月。

原審法官游德康。 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游德康。 資料圖片

由於兩人已經完成潛逃偷渡案的10個月刑期,以致部分刑期無法同期執行及受惠於《監獄規則》下行為良好者三分之一刑期扣減,原審法官建議兩人上訴修補判刑缺陷。兩人向上訴庭上訴刑期得直,撤銷原有刑期改判後獲即時釋放,書面理由擇日公布。

上訴人分別為21歲鄭子豪及21歲廖子文,原審法官游德康在判刑後表示,如果知道兩人在判刑前一天已經完成10個月刑期,便會扣減汽油彈案刑期至21個月,建議兩人上訴來修補判刑缺陷。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方表示,鄭子豪以安裝冷氣喉管為生,同時進修;廖子文則正修讀應用教育文憑課程,並獲浸大副學士課程有條件取錄,任職地盤工人同時報考輕型貨車牌照,積極重投社會。

上訴方認為,法官原意判處兩案合共監禁31個月,若計算最早可能獲釋日期,兩人汽油彈案刑期須下調至16個月才能體現法官原意。律政司反駁指原有刑期沒有額外造成極度不公,毋須改判,上訴庭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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