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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共享電動單車 廣州列名禁用

大視野

深圳推共享電動單車 廣州列名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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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共享電動單車 廣州列名禁用

2017年06月24日 17:20 最後更新:17:20

近期深圳街頭出現了一種新型共享單車,車身自帶電動助力,最高時速不超20公里/小時。但鄰近的廣州市政府早在2016年就發文禁止電動車上路,而自帶電動助力的共享單車也被歸為禁止行列。

近期深圳街頭出現了一種共享電動單車。(網上圖片)

近期深圳街頭出現了一種共享電動單車。(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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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表示,電動自行車或助動自行車因其安全與秩序等方面的問題,在交通密集的大城市難以有相應的路權與其匹配,從而備受爭議甚至在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方面引發大量負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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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政府2016年11月2日發布的《關於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准上道路行駛的通告》(穗府規〔2016〕7號)明確「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繼續實施不准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除外)上道路行駛的措施」,廣州目前是不允許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部門將會同市、區各相關部門嚴格依法依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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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副市長、前海「一把手」黃敏 涉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2024年03月14日 15:31 最後更新:17:35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黃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網上圖片

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網上圖片

今年61歲的黃敏,是廣東普寧人,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專業畢業,曾長期在深圳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工作,由技術員做起,2010年升任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港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5年出任寶安區書記,兩年後再兼深圳市副市長。2020年曾出任深圳前海蛇口片區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至去年11月被免去所有行政職務。

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

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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