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不離手」是現在人的通病,顧住做「低頭族」除了罔顧自己的安全,還可能影響到周圍的人。不過,現在在夏威夷做「低頭族」,邊行邊玩電子產品,有可能被罰款了!
據外國傳媒報道,檀香山(Honolulu)政府立法通過一條名為「Distracted Pedestrian」法例,即指除了打語音電話外,不允許市民在街上邊行邊用任何電子產品,包括手機、遊戲機和手提電腦等。
若被警察發現,可被當場檢控,初犯者可被罰款15-35美元(約117-273港元)、第二次犯法,罰款提高到35-75美元(約273-586港元)、三度犯法則加重至75-99美元(約586-773港元)。
市長Kirk Caldwell表示,由於多了因在馬路使用電子產品所致的交通意外發生,因此決定立這條法例,「我有時候希望不需要通過一些法律,而是市民能有良好的公民意識。不過,有時候,我們就是缺乏這樣常識」。
檀香山為全美首個通過「Distracted Pedestrian」的城市,法例將於今年10月25日起實施,屆時市民就不能邊行邊做「低頭族」,但傾電話和企定定㩒電話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