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運期間,示威者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理旺角彌敦道的佔領區,事後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今天早上10時開審。不認罪的九名被告今作結案陳詞。

早前因2014年9月26日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而被改判囚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因2014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開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時衝擊立法會而被改判囚的社民連黃浩銘,今均有到庭應訊。

黃之鋒到庭後曾與律師聊天,神情尚算輕鬆;而黃浩銘進入法庭後,獲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其他公眾人士拍掌鼓勵:「撐住阿銘,唔洗驚」,黃揮手致意,回應表示「大家撐住」。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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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代表陳詞指,被告應早已知悉執達吏到現場執行法庭命令,而被告被捕的地方無疑是會聽到警方的警告,但他們無視警方警告,不肯離開,佔據街道的行為阻礙了執達吏及警方執行職務,增添工作的困難。律政司一方亦表示,並非指被告只在現場出現便是干犯了刑事藐視法庭,但在明知法庭禁制令將會在該處被執行,仍選擇前往該處,他們是有其目的,即要阻撓執達吏及警方的工作,故他們是有責任。

九名被告包括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早前表示不認罪。另十一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已分別承認藐視法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