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過去有一部由邱淑貞等主演的電影「香港奇案之強姦」,劇情中飾演邱淑貞好友的吳雪雯遭鄰居刻意佈局強姦,導致她控告對方性侵一度敗訴。在台灣高雄市,竟亦有兩名男子輪姦一名16歲的職業高中女學生時,強逼對方拍攝「女上位」姿勢的片段,在法院一審時,法官便被有關片段誤導,認定被告與受害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裁定兩名被告無罪,控方不服上訴,二審終裁定兩人罪成,分別判囚7年半及8年半。
報道指,其中一名被告是在2015年透過社交網站認識受害人,之後相約對方喝酒佈局輪流性侵,還用手機拍下受害人與該名被告進行「女上位」性行為的36秒片段,企圖利用此片段,誘導法官誤判他們是合意發生性行為。
案件在高雄市橋頭地方法院一審時,兩名被告均否認性侵,並辯稱說3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還說如果真的是性侵,怎麼會有「女上位」的影片,法官因此判決2人無罪釋放,而檢方則不服上訴。
案件日前在高雄市高分院二審,受害人在庭上供稱,當時被兩名被告性侵超過10分鐘,加上自己喝醉根本無力反抗,因此才被強迫拍下「女上位」姿勢的影片,而且整個性侵過程長達10幾分鐘,若只用37秒的錄影片段就作為無罪依據,顯然是不恰當。
法官就認為,受害少女與被告僅在社交網站聊天,更與對方第一次見面,雙方不太可能發生性關係,更不可能還3人一起,加上其中一名被告胞姊也供稱,當3人離開時,所有人都互不說話、分開離開,若是合意性交應不會都不打招呼。法官因此撤銷原判,依強制性交罪重判兩名被告,但兩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