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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計與小計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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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計與小計

2017年10月09日 18:52 最後更新:19:05

房屋是香港重大問題,樓價高企、租金飛升,令很多既無私樓又不享受公共房屋資源的市民受損,怨聲很大。最近熟悉房地產政策的測量師溫文儀提出一個建議,用啟德新市鎮預留作休憩用途的土地,建臨時房屋,他說這些休憩用地通常是新市鎮發展到最後階段才開發,估計啟德新市鎮要10年後才會發展這公園,如果先用這些土地興建4層高的臨屋,可提供13,000個單位,將臨屋以低廉租金租給公屋輪候冊人士,就可紓緩他們等候上公屋時的壓力。

我初聽這個建議覺得很好,要一下子在市區找到可建樓13,000伙的土地,委實超級困難。現在公屋輪候冊有27.8萬宗申請,當中一般申請有15萬宗,另外12.8萬宗是非長者的一人申請。一般申請的平均輪候是4.7年,輪候時間相當長。如果政府能快速在一年內利用啟德土地,提供到1.3萬伙臨屋給公屋輪候冊輪候者,都是一項德政。

追查之後發現,溫文儀這個建議都提出了一段時間,但政府就反應一般,聽聞政府不大感興趣原因主要有幾個,一是在市區建臨屋,入住者住了就不想搬走,怕短屋變長屋;二是區議會覺得臨屋是低下居所,會反對興建。再有一個附加的反對理由,就是臨屋是上世紀產物,如果香港要再搞,就好像倒退到20、30年前了。

目前租金飛升,要租一間市區100呎劏房,沒有5000、6000元都休想租得到,對收入微薄的低下階層,是非常大的負擔,即使大學畢業生月賺8000、1萬元的,想租劏房任都不易負擔,因此有那麼多大學生未畢業就去申請公屋,成為一人申請者。

運房局局長陳帆上任後提出搞「社區房屋共享計劃」,由有心人捐出或以低價租出空置單位,交社福機構以廉價出租。社聯提出有關計劃,希望3年內找到500個這些業主閒置單位,讓1000個住戶受惠。

政府努力為低下階層搵屋,其志可嘉,不過房屋共享計劃要業主廉租或借出樓宇,要提供大量單位就不大可能,所以這些不是大計,而是小計。當然我們千萬不要打擊政府搞這些計劃的熱情,但政府高官亦應明白,這些計劃能吸引眼球,但相對27.8萬公屋輪候戶來說,500個單位的確杯水車薪。

溫文儀的建議確是無型無款,要建的房屋很cheap,亦令人覺得香港房屋政策倒退20、30年,但其提議的最大好處,是可以快速提供大量單位,真的可解決數以萬計市民的需求。

有時我們見到政府有些閒置土地,可以閒置5年、10年,如果搜集一批閒置土地,或許真可以提供幾萬個臨屋單位。當日我看見陳帆講,推出社區房屋共享計劃後,部分劏房租金已回軟,說社聯計劃對租金有牽引作用。心中想如果提供500個單位都可令劏房租金回軟,那若能提供1.3萬個單位就可令劏房租金大跌了。

我覺得無逾萬個新增單位投放入市場,是不會有甚麼效果,所以政府應該除了搞些小計外,亦都要放多些心思在大計之上。市民願望其實很卑微,只是求安居樂業,故無論是區議員也好,政府官員也好,多些聆聽市民聲意,多些解決他們實質問題,就一定可以得到更多支持。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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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劏房業主違反規定 合共罰款26900元

2024年04月05日 20:10 最後更新:22:22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26900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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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及沒有提供租金收據予租客。其中一名業主觸犯上述4項共12宗罪行,被判處罰款10900元。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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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18宗個案,共涉及183名「劏房」業主,罰款400元至1萬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01700元。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條例的相關規定;同時提醒「劏房」租客在條例下所享有的權益。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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