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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子」返嚟啦! 街坊到藥房探望

社會事

「波子」返嚟啦! 街坊到藥房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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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子」返嚟啦! 街坊到藥房探望

2017年10月14日 16:22 最後更新:17:28

秀茂坪安達邨商場藥房貓店長「波子」,早前因抓傷一名5歲男童耳背遭投訴,漁護署介入處理,「波子」因身體不適,事後入住獸醫診所治療兼隔離觀察7天,原訂周日才能釋放,惟經漁護署人跟進,認為牠無狂犬病徵兆,可於今午提早一天獲釋。「波子」今早由藥房職員帶返店鋪,有街坊得知消息後,趕往藥房探望「波子」。

「波子」今日復工返回藥房。

「波子」今日復工返回藥房。



「波子」返回藥房後,四處走動巡視。職員洪先生表示,「波子」剛回到藥房需要時間適應,身形亦較以往消瘦,稍後會為牠「補身子」。

洪先生。

洪先生。



有近20名街坊得知波子「復工」後,前往藥房探望。有市民表示,對於「波子」獲釋感到高興,深信「波子」是清白的。

「波子」身形較以往消瘦。

「波子」身形較以往消瘦。



曾就事件發起《守護貓店長》聯署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午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表示,7萬人聯署是一個奇蹟,市民共同的一個願望是貓店長「波子」平安回來,別再遭到無理的投訴或拘捕,貓雖不懂人語,但他相信「波子」很感激大家,尤其參與聯署的每位朋友。

市民表示對於「波子」獲釋感到高興。

市民表示對於「波子」獲釋感到高興。



他又指,今次事件反映署方現時「動物監」政策的無理,他已於立法會正式提交議程,稍後會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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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店非法展示「藥房」標識罰4000元 衞生署加強執法跟進13宗同類個案

2024年03月19日 17:01 最後更新:18:52

一間非藥房的零售店舖東主因展示藥房標識被控,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4000元。

政府新聞網截圖

政府新聞網截圖

針對不當使用「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標識及名銜,衞生署自去年9月下旬至今,已就13間涉嫌違法展示須與屬藥房訂明式樣標識相似的標識,或使用屬「藥房」名銜的零售商的個案跟進調查。

政府新聞網截圖

政府新聞網截圖

衞生署提醒經營者,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只有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授權的人士,才可經營相關毒藥的零售業務,非藥房處所而在零售毒藥業務有關的方面使用「藥房」名銜,或英文「pharmacy」、「dispensary」、「drug-store」等名銜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