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今進行第14天審訊,法官陳慶偉今向陪審團表示,根據《陪審員條例》,陪審員在一天審訊完結至第二天再開庭期間,不應被要求要上班。

陳官又稱陪審團在本案審訊期間是由他所管轄,強調陪審員無責任在休庭期間返回工作崗位,更表明如有人違反已屬藐視法庭,有機會被控。

昨日開庭時,陳官因有任職衞生署護士的陪審員表示,與僱主之間出現被要求在聽審以外的額外工時工作之問題,傳召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上庭作解釋。陳漢儀指該名陪審員是一名護士,其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半,以及每月兩個周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半。陳漢儀為此向法庭道歉,承諾不會要求該陪審員於周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