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處理深圳東海集團在2012年2月26日,在本港5份報章刊登聲明的公關公司靈活聯繫(香港)有限公司,其前高級客戶總監史慧敏作供指鄭經翰致電要求趕急落廣告,有關廣告費用最終由東海集團支付。

史慧敏指,其上司於廣告刊出前兩天接到友人鄭經翰的來電,要求落廣告刊登啟示,因當時是周五較晚時間,故她找合作開的公司做報價單。她指鄭是很急要出廣告,但稱不知該啟示為何如此趕急。

史表示東海集團黃楚標的秘書將啟示的內容傳給她,廣告公司完成稿件後交給東海確認。她指啟示中本有提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名字,但其中四份報章將名字抽走;而東海亦對啟示內容作修改,包括刪去租金不包含管理費、及加上深圳東海在本港並無業務的字句。她透露該次刊登啟示的費用為242,500元,東海集團的黃楚標及黃妻簽署支票支付款項,發票發予東海集團,而集團以支票形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