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滅蟲公司男職員3月涉擅自複製紅磡黃埔花園聚寶坊商場女保安員更衣室的鎖匙,並於晚上潛入該處,穿上胸圍及女裝內褲自瀆,滅蟲男工否認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及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共兩項控罪,辯方質疑職員更衣室非建築物共用部分,不構成遊蕩,自瀆亦無盜竊意圖。

雙方承認案情中提到,被告李偉鴻2016年11月從保安服務台借取女保安更衣室鎖匙,並自行複製。於案發當日晚上10時許,女保安員在更衣室的浴簾後發現被告。被告亦承認當時曾身穿內褲及黑色胸圍,及後又在其背包搜岀7對女裝長襪。然而事發當日並無滅蟲工作,被告亦未有授權複製鎖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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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安員於供詞指當晚打算到更衣室換衣服,發現浴簾後有一對腳,故問「咁夜嘅你?」當時無人回應,遂女保安員又重問,李則回答「係呀」,她即言「邊個帶你嚟?」李支吾以對,女保安員隨即離開向人求助。

辯方指遊蕩罪的控罪元素為案發地點需屬建築物的共用部分,而更衣室只供女性職員使用,非所有人都可進入,故不算是共用部分。就另一控罪,辯方續指被告只進入更衣室自瀆,並無盜竊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