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方協會今年二月舉行支援七警集會,但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法官周家明早前駁回申請,今頒下判詞,指郭卓堅缺乏法律依據,更形容對方「多管閒事」,下令郭支付訟費。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最諷刺的是郭卓堅有關申請,是尋求法庭解釋《公安條例》,以圖收緊和約束集會自由,但作為集會參與者,希望享受更大的集會自由,但卻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調查警察的集會行為是否違法,正正反映他並非在尋求更大的集會自由。
法官形容郭卓堅「多管閒事」,認為他的司法覆核申請有敵意,指郭卓堅缺乏法律依據,沒有足夠利害關係申請,可以當作濫用法庭程序,並下令郭支付訟費。
警察職方協會今年二月舉行「特別會員大會」,於太子警察遊樂會向會員匯報支援七警的工作進度,當日有超過五百人參加,而他們事前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郭卓堅及後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的決定,要求法庭裁定有關活動屬《公安條例》的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