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警方在西貢蠔涌前亞視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事後5名男子被控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共5罪。庭上有證人導師供稱其中三名被告曾報讀電子理論初班,表現正常,有被告的上司則指他聰明又積極進取。

證人劉志輝

證人劉志輝

五名被告依次為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

於中華業餘無線電研究會任導師的曾慶強供稱指,被告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於該研究會報讀了電子理論初班,三人為曾的學生。辯方向曾指出,三人於其課堂不特別活躍,曾指三人的表現不是「太沉」,又不會「呱呱嘈」,辯方再問曾是否認為三人是「乖仔」,曾則指三人是正常學生。

依視路鏡片公司工場經理劉志輝供稱,於15年3月30日接見被告彭艾烈,就維修技術員一職與被告進行面試,彭其後獲聘並於同年4月就職。劉在控方追問下指員工不能把公司物資,如工作時所接觸得到化學物品私下帶回家中,而在辯方盤問下,劉承認現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彭有將工場的化學品帶走。

劉又指他教導彭工場機器運作原理,是希望彭日後可以協助維修工作,又承認彭是一個聰明及積極進取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