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越秀一名83歲老婦,因深怕自己時日無多,早前親手勒死照顧了40多年的智障兒子。她上周被法院判處3年徒刑,緩刑4年。
家住廣州越秀的黃婆婆,46年來一直照顧著殘障的小兒子,但因深怕自己不久人世,在今年5月9日,趁家人都離開之際,餵食兒子60顆安眠藥,將其昏迷後,再用絲巾將其勒斃。她在庭上哭訴:「我寧願自己犯罪,好過他生不如死」。
據悉,黃婆婆的小兒子出生時就被確診為大腦發育不良及軟骨症,無法言語,亦不能照顧自己;到30多歲時,大腦更快速退化,後來連臀部肌肉亦出現退化,必須長期臥床。
黃婆婆在庭上指出,她在下手前一個星期,思想鬥爭了很久,但自覺自己年紀已大,身體狀況也不好,深怕會比兒子更早走,因此下定決心,要給兒子餵安眠藥,讓他在沒有知覺的情況下離開。她還表示,從來沒有嫌棄過兒子,也沒有想過放棄他,只是自己時日無多了,所以才下這種決定。
她還說道,家中還有一個長子,但不能把照顧小兒子那麼重的責任,讓大兒子獨立承擔,認為是自己對不起兒子,生成他這樣,害他受苦,所以寧願自己犯罪,結束兒子痛苦的人生,總好過他生不如死。
黃婆婆的長子及小姑都為她求情,連調查人員及控方都十分同情黃婆婆的遭遇,認為她雖法不可恕,但情有可原,屬於因愛而殺。法院26日裁定,黃婆婆由於自首,且犯罪時年滿75歲,並取得被害家屬諒解,因此從輕量刑,判處她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