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今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時遇襲案,第二被告唐發祥供稱「上帝派我嚟撞佢」,又指羅是不道德證人。
5名被告依次為53歲被告高傑飛、72歲唐發祥、68歲林錦嫦、70歲劉必泉及67歲鄺桂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控方開庭時指昨日第二被告唐發祥,以及第四被告劉必泉於庭外辱罵尚未作供完畢的羅,要求裁判官提醒被告此行為並不恰當,裁判官重申,被告在審訊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控方證人,包括不可以辱罵證人。
唐仍沒有律師代表,在裁判官協助下盤問羅。唐指出羅被包圍、拉扯、拳打腳踢、潑不知明液體等情況未有發生,羅均不同意;但唐承認當時有叫喊「漢奸」、「走狗」等口號。唐在盤問期間情緒激動,稱:「嬲呀,我到而家都好憤怒」、「上帝派我嚟撞佢」,又指羅是不道德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