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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睇晒 中共對台政策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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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睇晒 中共對台政策來龍去脈

2017年11月06日 23:10 最後更新:11月07日 10:08

毛拍手閒來最喜歡看歷史,因為今天是昨天的累積,不了解歷史就不了解為何有今天,不明白為何有今天,又怎知明天應該怎麼走。近日看到《中國新聞周刊》一篇文章,就講述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的9年,中共高層如何規劃對台政策的內幕,結果就成功打破兩岸對峙冰封的關係。鑑古知今,可助大家思考未來兩岸統一的方向。


這篇文章訪問了當年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四大金剛之一的樂美真,他透露了中共對台政策的轉機,正因1978年底中共推出改革開放大政策,以及美國承諾對台灣「廢約、斷交、撤軍」,中共高層把握此契機,遂在1979年元旦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建議兩岸盡快實現「三通」。

有好時機還要有好領導,中共在1979年底恢復了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由鄧穎超任組長、廖承志任常務副組長,鄧穎超並訂出對台工作要「細水長流」、「見縫插針」,借此有力拉近了兩岸民心的距離,並推動了中共最重要的對台新方針「葉九條」。這葉九條的核心就是一國兩制,亦成為了鄧小平收回香港時的主要規劃方針。

「葉九條」發表的過程亦甚有戲劇性,其中包括要新華社香港分社秘書長兼宣傳部長(當年的新華社即如今的中聯辦)楊奇背「葉九條」的底稿。事緣中共想「葉九條」先在香港發表,廖承志叫楊奇上京,交給他一份談話底稿和一張明天返港的機票,要求他回香港後立即排印出來,在新華社香港分社舉辦的國慶招待會上發到來賓手上。並告訴他,因為稿件還在葉劍英手上沒有最後定稿,底稿不能給他拿走,只能「辛苦你把它念熟」。那天晚上,楊奇幾乎一夜沒睡背稿子。第二天一下飛機,他直奔辦公室,趕緊默寫在紙上。然後在3日的國慶酒會上發表。


後來細膩的鄧穎超在1982年時,更把握到台灣領導人蔣經國一篇悼念蔣介石的悼文,針對蔣經國表達「切望父靈能回到家園與先人同在」一話,由廖承志公開寫信給蔣經國,促成「對話」。

在兩岸關係不斷慢慢緩解下,中共亦推出各種寬待台胞政策,1987年7月台灣解除戒嚴後,兩岸破冰水到渠成,同年底台灣民眾可赴大陸探親,兩岸關係自始進入新階段了。


若大家有興趣就不要錯過這篇《中央對台辦那9年:通過秘密管道做蔣經國工作》的文章,內容披露了很多秘密資料,全文連結請看:

https://mp.weixin.qq.com/s/IT-7SyzKePzfRsWgli2j8w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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