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足晚上在旺角大球場友賽巴林,是《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首場港足比賽,賽前足總已經多次呼籲球迷保持克制,惟開賽前夕播國歌時段再有部份球迷發出噓聲。港隊及足總或面臨更嚴重處分。

比賽在晚上8時舉行,入場安檢明顯較以往更為嚴格,大會人員遂一檢查入場觀眾的物品,而警方亦在現場加派人手巡駐。賽前在奏起巴林國歌時,現場大部分的球迷均有肅立,惟其後在奏起中國國歌時,部分球迷報以噓聲,亦未有肅立,甚至有人背向球場及高舉疑不雅手勢。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即將展開本地立法程序。香港足球總會副主席貝鈞奇較早前表示,期望盡快完成本地立法,讓足總有法可依,可記錄球迷的噓國歌行為並報警處理。他又指,擔心在本地立法前的「空窗期」期間,會有反叛的球迷繼續噓國歌,令亞洲足協加重刑罰,甚至閉門作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