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捲入國際貪污案,美國司法部文件披露他行賄過程,指何涉嫌利用聯合國先後接觸乍得總統,以慈善為名捐贈200萬美元爭取石油獨家業務,再搭上烏干達外交部長,以總統選舉為名捐贈50萬美元爭取金融及能源業務,足跡遍及多國。
起訴書指,何志平代表一家總部位於上海的中資能源公司,為爭取在非洲乍得的石油業務及烏干達的金融和能源業務,涉賄賂乍得總統及烏干達外交部長。何志平透過能源非政府組織負責人的身份,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擁有「特別諮商地位」,這個組織在香港和美國弗吉尼亞都設有辦公室,由中資能源公司資助。
這宗國際貪污及洗黑錢案,以何志平與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為主要人物,二人當地時間周六先後在紐約被捕,當地時間周一提堂,目前被扣留。本網翻查美國司法部起訴書中,案件分為「乍得計劃」及「烏干達計劃」,涉及賄款高達250萬美元。
「乍得計劃」始於2014年10月,何志平與加迪奧在紐約聯合國開會,當時中資能源公司希望將石油業務擴大到乍得,並計劃與中國國有石油天然氣公司成立合資企業。不過,當時合作夥伴中國國有石油公司違反環境法,被乍得政府罰款12億美元。
起訴書指,何志平尋求加迪奧幫助,希望能源公司與乍得總統接觸,目的解決中國國有石油公司與乍得政府的爭端,同時爭取為能源公司獲得石油機會。結果,加迪奧成功「牽線」,何志平成功聯繫乍得總統和其他乍得官員,並根據加迪奧的建議,能源公司以慈善「捐贈」為名,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賄款。
起訴書認為,實際上這種「捐贈」就是賄賂,旨在影響獲得能源公司的石油權利。何志平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的承諾之後,能源公司在乍得爭取石油權利的談判,獲得商業優勢,特別在沒有國際競爭的情況下,擁有購買特定石油權利的獨家機會。而何志平亦通過紐約一家銀行轉賬電匯向加迪奧公司支付40萬美元作為「酬勞」。
另一宗「烏干達計劃」同樣始於2014年10月,何志平在紐約認識烏干達外交部長庫泰薩(Sam Kutesa),庫泰薩當時出任聯合國大會主席,何志平以能源非政府組織身份,與庫泰薩會面討論烏干達和能源公司的「戰略夥伴關係」。
庫泰薩卸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後,回復烏干達外交部長職位。起訴書指出,去年2月烏干達舉行總統選舉,庫泰薩向何志平徵求一筆款項。何志平隨後通過紐約一家銀行將50萬美元存入指定賬戶,表示是對總統穆塞韋尼(Yoweri Museveni)競逐連任「捐贈」,也是支持烏干達外交部長的「捐贈」。
起訴書認為,這筆款項是為了獲得能源公司在烏干達金融和能源領域的合同,以及合資企業的業務優勢。起訴書指,何志平還向烏干達總統及外交部長承諾,建議與合資企業的雙方官員家族企業合作,以交換能源公司可在烏干達獲得業務,並協助能源公司收購銀行。
起訴書沒有點名指明是案中涉及的非牟利團體及能源公司,但何志平現任香港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及秘書長,位於灣仔會展辦公室的職員向傳媒稱,最近沒有見過何志平。68歲的何志平被控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洗黑錢等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囚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