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賣未檢疫鯪魚罐頭 5本地超市受查

澳門事

賣未檢疫鯪魚罐頭 5本地超市受查
澳門事

澳門事

賣未檢疫鯪魚罐頭 5本地超市受查

2017年11月22日 10:47 最後更新:10:55

民政總署突擊巡查本澳各區食品經營場所,在5間超市檢獲逾 550罐未經檢驗檢疫鯪魚罐頭,民署正沿線追查產品代理商天發貿易行,並依法對涉事商戶開展調查,將以行政違法處罰。

民署稱,涉事的超市分別是賈伯樂新苗分店、提督馬路來來分店、 提督馬路利豐分店、三盞燈泰豐分店,以及新益百惠分店,5間商戶 是未有依法向權限當局申報,以及未有完成衛生檢驗檢疫程序, 並非涉及下架回收等問題。商戶相關行為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 5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 600日罰金;如僅構成行政違法行為,亦可被科處最高 60萬元罰款。

往下看更多文章

民政總署聯同入境處執法 搗深水埗無牌經營賓館或床位寓所

2023年10月10日 21:45 最後更新:22:35

民政總署轄下牌照處聯同入境處採取執法行動,於深水埗區內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床位寓所,發現一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賓館或床位寓所,牌照處會進一步跟進有關個案,如在完成調查後獲得足夠證據,會就個案提出檢控。

政府新聞網圖片

政府新聞網圖片

署方強調,根據《旅館業條例》,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最高罰款為50萬元及監禁3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每一日另處罰款2萬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可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另外,無牌經營床位寓所最高罰款為1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