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毆打曾健超案,今年二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罪成,被判監禁兩年。七警已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明日首先處理黃祖成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審理,預料審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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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被告依次為「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6歲),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有意圖嚴重傷害曾健超。而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即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健超。

七名被告依次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黃偉豪。(資料圖片)

七名被告依次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黃偉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