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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歐元賄滙豐職員 法籍男判囚3個月申上訴

社會事

5萬歐元賄滙豐職員 法籍男判囚3個月申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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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歐元賄滙豐職員 法籍男判囚3個月申上訴

2017年11月22日 16:25 最後更新:16:25

網上服務公司經理涉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行賄,以五萬歐元佣金換取對方加快助其處理一筆約五百萬元的滙款。法藉被告Samuel Alexandre Nicolas Bongard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行賄罪,今被判監禁3個月,但被告隨即表示就案件申請上訴,並申請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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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行賄或貪污為嚴重罪行,看不到有任何減刑理由,考慮到被告認罪,故作出以上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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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殯儀經紀擬行賄3000元獲取殯葬生意 遭廉署起訴准保釋

2024年03月26日 13:17 最後更新:15:03

廉政公署25日落案起訴一名殯儀經紀,控告他涉嫌以3000元行賄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殯葬生意。被告獲准保釋,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一名居於安老院的長者去年3月6日離世,他生前已將數萬元交予兩名教友,委託兩人安排後事。兩人發現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在他們不知情下,於對方離世當日交由被告所屬的殯儀公司跟進,其中一人於是到公司辦事處了解。

控罪指,42歲被告涉嫌於去年3月6日向該名到公司辦事處的教友提供賄款3000元,以轉介該名離世長者的殯殮服務予被告或有關殯儀公司,該名教友拒絕接受被告賄賂並離開現場。被告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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