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飲食業一站式發牌現有的檢查委員會,將改為恆常審批委員會,由專屬人員專責驗收工作,並通過授權方式,讓相關人員有權限批出意見和簽發文件,減少內部文件傳遞時間。

當局亦會通過修改行政法規優化臨時牌照,申請人可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監督工程,按獲批圖則完成施工,便可具條件獲發臨時牌照。她表示此舉是希望在確保場所經營不對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環境等造成影響下,適當放寬令申請人盡快營業。
另外去年民署共發出 147個飲食飲料場所牌照,發牌時間平均 46個工作天,最短需時33個工作天,最長需時 77個工作天。

民署亦增設 “網上辦理飲食及飲料場所牌照續期服務”,方便持牌人透過專題網頁辦理續牌申請。持牌人只須於民署轄下服務中心申請專用的網上帳戶後,便可透過一站式發牌服務專題網頁登入系統,填妥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即可辦理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