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綽號「土匪」的黑幫頭目林上恩,近年犯下多項嚴重罪行被捕,檢方最近又被查出他涉嫌性侵一名曾借錢給他的女恩人,並將過程拍下,強逼被害人與男友分手。法院根據罪證,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6月刑期。他出庭時仍否認犯罪,還強辯對方是「自願」。
現年38歲的林上恩,年輕屢次吸食毒品,已多次入獄,後再因持有槍枝或妨害他人自由等事,再被判監,前科累累。檢方起訴指,林2014年底,向借款10萬幫助他的女恩人性侵,過程中,他還對女恩人拳腳相向對方,並持手機拍下性愛畫面、逼迫被害人須微笑,若不從「就要再打、打更大力」。而林男惡行不僅於此,事後還將性愛畫面傳送恩人男友,致電謊稱對方女友已與他發生性關係,強迫兩人分手。
但男友察覺女友語氣不對,表示會報警處理,林男憤而逼問男友住處,載恩人要到場教訓;幸虧路途中遇到巡邏員警,恩人跳車求救。不過,林男仍持提款卡二度盜領、得手24萬元。
案件最近開審,林男在庭上堅稱女恩人自願發生性關係,會領錢也是因為對方願意借款,否認控罪。
但法院一審依據被害人前後供詞一致,加上案發當天有證人見到被害人衣衫不整、露出恐慌且懼怕表情,同時聽見性交或毆打聲音,基於林男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重判4年個6月刑期,林男不服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