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老人家僅得三方米地方住,比監倉還更細!
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需求日增,有團體巡查全港六十間私營安老及殘疾院舍,發現不少院舍寢室狹窄,部分面積僅約三平方米,以致輪椅難以出入。團體要求社署成立的工作小組提高院舍寢室及非寢室人均面積至各八平方米。
由多個議員辦事處及民間團體組成的「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於去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到六十間私營院舍「放蛇」,發現為數不少的寢室狹窄,環境不理想,如:睡床僅得一邊讓院舍員工作扶抱,容易造成員工受傷,不利院友日常活動。
團體指出,現時規例訂立每名院舍住客計的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為六點五平方米,標準低於公屋擠逼戶及懲教署高度保安級別監倉。團體要求由社署成立的「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檢討現行規例,把院舍寢室及非寢室的人均面積各增至八平方米,又要求每間寢室能容納四名服務使用者,以及在床的三邊留有空間,讓院舍員工易於扶抱及輔助宿友。
參與巡查的李鳳琼現時自行照顧九十六歲的母親,她表示母親八年前曾入住西環一間安老院舍,月費高達七千元,但環境惡劣,空間小如廁格,只能放下一床一小櫃,輪椅亦不能出入。在母親入住六星期後,李決定把母親接回家中照顧。
至於擴充宿位面積會否削減宿位供應,工作小組成員黃創筠承認有此隱憂,但強調建議並非要求院舍「一刀切」改善。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社署可設五年過渡期,讓現行院舍逐步修改人均面積,將在周五的小組會議上提出建議。
社署回應指,工作小組已舉行三次會議,其中於兩次會議中討論「住客最低人均樓面面積的法定要求」,並將於周五的第四次會議中繼續討論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