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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近21萬人住劏房 25歲以下佔3成

社會事

統計處:近21萬人住劏房 25歲以下佔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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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近21萬人住劏房 25歲以下佔3成

2018年01月18日 19:05 最後更新:19:19

統計處公布,全港近21萬人,居於9萬多個劏房單位內;當中近3成住客為25歲以下青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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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結果,全港約有27,100個屋宇單位有分間劏房,位於這些屋宇單位的劏房估計約有92,700個,即每個屋宇單位平均被分間成3.4個分間樓宇單位。這些分間樓宇單位合共為約91,800個住戶及209,700名人士提供居所。住戶平均人數為2.3人。

整體而言,有較多兒童和青中年人士居於分間樓宇單位。28.4%為25歲以下青年,39.4%為25至44歲,24.0%為45至64歲,而65歲及以上人士則佔8.2%。

居於劏房的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13,500元,低於全港家庭住戶的中位數25,000元。撇除免租的住戶,居於劏房的住戶每月租金中位數為4,500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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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單位數目較多的地區,分別為油尖旺區(21,500個)、深水埗區(15,400個)、九龍城區(9,000個)、東區(8,400個)及荃灣區(6,600個)。劏房面積中位數為10平方米。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為5.3平方米,低於全港家庭住戶的數字(15平方米)。

如按種族分析,87.1%劏房住客為華人,其次是南亞裔人士(6.5%)及菲律賓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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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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