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正探討改善政府外判制度,保障外判員工福利和權益。

羅致光發表網誌,指長沙灣海麗邨外判清潔事件並非單一事件,當中涉及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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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勞工處角色只是調停者,並非處理僱主違反僱傭合約的問題。他說當原外判商不獲續約,並結束與僱員的合約,當局要為受影響員工爭取福利十分困難,認為向新合約外判商爭取較佳待遇會較為容易。

羅致光網誌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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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去年八月已成立跨局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包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食環署、康文署、房屋署等,工作重點在於如何保障外判服務員工福利與權益。

羅致光說留意到勞工界關注外判員工薪酬、假期及遣散費保障,以及投標公平性等。他說小組正探討在投標與標準僱傭合約中加入條款,確保僱主結束合約時,為員工提供不低於遣散費的特惠金或約滿酬金。至於如何在外判投標制中,達到員工工作穩定性及保障員工福利,小組仍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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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外判服務雖能節省公帑,但最重要的考慮是有關服務的靈活性、質素和部門服務運作需要。

羅致光說,必須努力優化政府外判服務合約制度,在既合情又合理的基礎上,平衡雙方權益,建立和諧勞資關係,達至「三贏」局面,令巿民大眾獲得有質素公共服務、勞工獲得合理福利與保障、承辦商得以公平競爭並得到合理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