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出售交易實在太離奇,今早壹傳媒(282)突然發通告,說未收到買家黃浩電匯的付款,令市場大為驚愕。
壹傳媒1月3日發出的通告話,「買方(即黃浩)已向賣方(壹傳媒)支付款項淨額1.08億港元及歸入餘下資產的再一筆初步保證金4000萬港元」。
當日壹傳媒話已收到錢,但今天的通告卻說,原來當日只是根據「買方銀行發出的回電確認書及完成憑證」,而宣布交易達成。
換句話說,壹傳媒當日未收到錢,只是收到對方銀行的付款憑證,就當收到錢。
壹傳媒今天的通告話,買方(即黃浩一方)通知公司,因匯款問題,款項未能電匯到壹傳媒指定戶口。雙方正尋求完成匯款的方法,黃浩一方已透過另一財務機構匯款。
呢個匯款疑雲,壹傳媒有另一個解讀,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 訪問了壹傳媒高層Mark Simon,Mark Simon話:「我們十分痛苦,正在了解何一筆有足夠文件支持,由美國五大銀行之一的銀行匯出的款項,電匯去一間香港上市媒體公司(指壹傳媒),去完成一個公布了的交易,但匯款通過一間著名銀行時,卻會被扣住不放。」
Hong Kong Free Press指扣住黃浩匯款的是渣打銀行。Mark Simon話已向金管局反映,學懂如何去跟進此事。佢又話過去他們曾經透過其他一流銀行匯款,從無出過問題。
報道話渣打話不會評論個別交易。而金管局就話,一般來說,負責接收匯入款項的銀行,除非收到匯款銀行指示,否則收款後應該馬上將資金轉入收款帳戶。如果接收匯款銀行沒有入帳,也要對收款帳戶有合理解釋,除非它有很強理由不去這樣做。
壹週刊交易不止一波三折,可謂一波十折,疑雲陣陣,散戶1月3日睇壹傳媒通告以為佢收咗錢走去買股,就真係中晒伏啦。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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