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對案件裁決反應兩極:「測謊有失敗的可能,親人有保庇的可能」
新北市一名13歲的少女指控父親從2011年開始到前年8月長期性侵猥褻她,次數將近180次。但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少女到醫院檢驗處女膜並無陳舊性撕裂傷,與少女睡同一房間的哥哥也指沒察覺父親有性侵妹妹的跡象,法官認定罪證不足判父親無罪,少女仍可上訴。
少女指控父親從她2011年讀小學一年級開始就常摸胸部猥褻她,2014年起更變本加厲性侵她,直到2016年8月14日,父親趁母親帶哥哥逛夜市的時候性侵她,她告訴學校同學,老師輾轉得知才通報警方,少女父親被依對未成年乘機猥褻、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審理時,父親矢口否認,法院考慮少女指稱當時「很痛」、「有把他(父親)踢開」,處女膜應該會有傷勢,但是少女到醫院檢驗時,處女膜並沒有發現陳舊性撕裂傷。而且女兒指稱較明確的性侵時間2016年8月14日,警察訊問時,少女表示只有早上被父親猥褻,但當檢察官訊問時,少女又改口說晚上也有性侵。等到法官開庭審理時又說是早上性侵,忘記晚上發生甚麼了,供詞前後不一。
而與少女睡同一房間的哥哥就指,家裡輾轉住過新北三重、蘆洲等地,他與妹妹不是同睡一張雙人床就是上下格床,卻從未撞見過父親性侵妹妹的情況。母親也表示少女從未提到這事,平常在家中也與父親互動良好。雖然父親測謊未過,法官考慮測謊結果只能做為補強證據,認為全案事證仍然不足,判父親無罪。
網友對案件裁決反應兩極:「測謊有失敗的可能,親人有保庇的可能」,認為案情不單純,也有網友覺得「一般人測謊會緊張,不準」,不應該一直攻擊父親測謊未過的事情;還有網友反問:「如果沒有性侵,那女兒告人的動機是什麼 ?」「女兒之後要怎麼生活在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