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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聯入稟控告支付寶侵犯商標版權

錢財事

銀聯入稟控告支付寶侵犯商標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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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聯入稟控告支付寶侵犯商標版權

2018年04月21日 10:35 最後更新:10:35

中國銀聯早前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支付寶侵犯在港註冊的銀聯商標及相關版權,並禁止支付寶利用銀聯商標的相似設計,以及假冒銀聯的商品及業務等。

銀聯要法庭頒下禁令,禁止支付寶侵犯中國銀聯在港註冊的商標,並要求支付寶虛要賠償侵權所得的利潤或相關損失。

銀聯另要求支付寶交出所有香港用戶在港使用未經銀聯授權的信用卡的銀行交易紀錄,包括使用支付寶的紀錄。

原告為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及銀聯國際有限公司,被告為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入稟狀列出3間公司地址均位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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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八逹通領取消費券將於2月29日到期 未使用餘額將自動失效

2024年02月28日 22:13 最後更新:22:30

政府在23年7月發放的消費券,非八達通領取的人士,其消費券將在2月29日到期,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以八達通儲存消費券沒有使用期限。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以八達通儲存消費券沒有使用期限。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政府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消費券(2,000元或1,000元),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八達通、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接收消費券,使用期限為2024年2月29日,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以非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人士,其消費券將在2月29日到期。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以非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人士,其消費券將在2月29日到期。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消費券適用於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等作消費。繳交政府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公共機構收費、教育開支、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捐款、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P2P支付則不商用。

以八達通儲存消費券則沒有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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