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不是隨便買的。

台灣一名林姓女子去年尾在巴拉圭以每個3元新台幣(約0.8元)的價格買了45個鳥蛋,也只是花了135元新台幣(約35港元),歡天喜地將鳥蛋帶回台灣,但在機場被海關截查。台中地檢署今日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起訴林女,她面臨監禁及罰款。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去年10月,林女在巴拉圭一個市場購買的45個鳥蛋,包括托哥巨嘴鳥、綠翅金剛鸚鵡、紫藍金剛鸚鵡等稀有動物的受精鳥蛋,她以衣物、衛生紙包裹遮掩,放在手提行李帶回台灣。當她從荷蘭轉機抵達桃園機場時,在海關入境檢查室就被人員檢獲鳥蛋。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農委會公告禁止從荷蘭擅自輸入鳥類等檢疫物,加上托哥巨嘴鳥、綠翅金剛鸚鵡等鳥類是稀有保育類動物,檢方遂起訴林女違反動物傳染病治條例,而林女也坦承犯案。根據條例規定,違者最高被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300萬元新台幣(約78.5萬港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