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土地被收回,陳海帆說:「海一居已經唔存在啦」!

海一居 (資料圖片)

海一居 (資料圖片)

根據政府公佈的海一居事件處理方案,原土地會用興建發展都市更新的中轉房。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有關的整體法律制度將於今年第三季公開諮詢。

陳海帆表示,保利達和海一居樓花購買者是民事合同的當事人,隨著土地被收回,「海一居已經唔存在啦」,樓花相關買賣合約無法履行,若果購買樓花人士與保利達無法達成協議,需要循司法途徑解決民事合同糾紛,政府會退回已收印花稅和提供法律援助。

陳海帆 (資料圖片)

陳海帆 (資料圖片)

她重申政府和樓花購買者之間無債權無債務關係,但按最大的善意和承諾,依法保障樓花購買者的利益,向海一居樓花購買者退回已繳印花稅,涉及申報的有3480宗,涉及金額為6.02億元。

陳海帆又解釋,海一居問題不適用於土地法有關涉及公共利益可豁免土地公開競投的條文。若重新公開競投,則沒有足夠的法律基礎作出前設條件,例如建好房屋以特定價錢賣給特定人。

海一居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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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發展商當年在申請建築工程準照時,由於只剩二年,工務局已預視來不及興建,所以發出準照是要求保利達簽訂了一份承諾書,承諾以知悉剩下的時間來不及興建,而且後果自負。但發展商仍然要去賣樓花,這當中有沒有涉及欺詐的刑事成份?陳海帆指由於發展商在樓花法生效前預售樓花,故未能納入該法律監管,不屬違法行為,當年工務局亦有提醒社會有關發展項目可能存在的問題,相信樓花購買者亦會自行考慮當中涉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