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打劫海港城珠寶的老賊王何東成, 原來係犯罪界名人,他在1993年曾被控包括械劫、開槍、殺人等23項罪名,審訊之後,其中15項械劫及兩次開槍罪成,被判17次終身監禁。

何東成被判17次終身監禁,照計一世都坐唔完監,但係結果何東成坐了21年後就獲假釋,完全受惠2004年政府修訂法例,法院為何東成定下最低刑期,其後獲准提早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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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記得,在1997年回歸的時候,由於一批少年犯,本來被判終身監禁,要等候英女王發落,看看可否改判有期徒刑。但97回歸後,就變成等候特首發落。當時一批支持人權的議員,就不斷向政府施壓,要求修例。

在2002年兩名判囚終身的少年犯,成功挑戰「等候特首發落」機制,逼得政府於2004年修改《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改由法官訂立終身犯的最低刑期。根據改例,只要不屬謀殺犯,原被判酌情性終身監禁的犯人,須指明最低刑期。

根據新例,2005年法院就何東成覆核刑期作出判決,指警方在何的家中找到多枝手槍,他是危險人物,犯案時只要感受阻便會開槍,曾向行人及珠寶店店員開槍。他曾被控謀殺但不成立,最終誤殺罪成被判監25年。

當時法官認為何東成最少應判監45年,但因其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而根據當時懲教報告認為何改過自新,故再減三分一刑期,終裁定最低刑期為20年。

問題是改例同情了這些重犯,但何東成一出來就打劫,危害了店員以至途人的生命安全,當年大力爭取「等候特首發落」機制的議員,如今又怎樣回應呢?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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