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就DQ案終止上訴後,九龍西補選再次排上日程,應在半年內再進行補選,外界關注這次補選若劉小麗再參選,會否被DQ,令人想起上次3月26日補選前曾講及的政府DQ指引。

年初DQ引起很大爭議時,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提出,若政府DQ議員,最好立法、或至少有指引,讓各方可跟隨 ; 因為從一個候選人的主張,或所屬團體的政治主張,來判斷他是否符合參選資格,超出大家所理解的選舉主任的職責。所以愈快有清晰條文作規定愈好,讓未來參選的人了解,何種情況下會被取消參選資格。

當時政府反應正面,特首也表示可考慮。如今下次補選快將來臨,令人關注政府DQ指引何時出台,但聞說政府考慮此事時有很大猶豫,因要設計DQ標準,包括是否觸犯憲法,將涉及很敏感的政治議題,例如基本法23條提及的「分裂國家」,若要搞白紙黑字的指引,要清晰定義這些行為的標準,其實接近草擬一條法律。

大家都知道23條立法極其敏感,若搞DQ指引,即接近搞23條,即使草擬完成,也會引起極大爭議,故政府相關部門十分遲疑。

Ariel就此詢問政府中人,得到的答覆是特首當時只說可以考慮,並沒有說一定會做。看來大家不要預期DQ指引,一定會出台。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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