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班級數目劃分,每所小學和中學最高可獲得四萬元和七萬元。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宣布為全港公營中小學,重新發放推廣閱讀經常津貼,教育局昨正式向各校發通告,宣布津貼將由新學年起發放,學校會於九月收到有關撥款。按班級數目劃分,每所小學和中學最高可獲得四萬元和七萬元,特殊學校最多可獲三萬元,新津貼用途亦不局限於中、英文科購買圖書,而是可以購置閱讀材料,舉辦多元化、富趣味的閱讀活動等。
教育局通告指,新學年起會向公營學校提供一項全新的推廣閱讀津貼,官立、津貼和直資中、小學,以及特殊學校均會受惠。津貼額會按班級數目劃分,十二班或以下的小學,每年可獲二萬元津貼,十三至二十四班的則可獲三萬元,而二十五班或以上則可獲四萬元;中學方面,十八班或以下每年可獲五萬元,十九至二十四班則可獲六萬元,而二十五班或以上則可獲七萬元。若開設中、小學班級的學校,將作一所學校計算,特殊學校則劃一為每年三萬元。
津貼學校、直資學校會由新學年起,在每年九月收到有關津貼。官立學校亦會於每學年的九月和四月,分兩個時段以預算撥款方式收到津貼。學校原則上不應保留津貼的餘款,不過教育局容許學校在有關學年保留合理數目的餘款,並轉撥到其後的學年使用,學校亦不可將這項津貼的撥款或餘款調往其他帳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