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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關注組不註冊也違例 校門外派港獨傳單應禁

政事

梁美芬:關注組不註冊也違例 校門外派港獨傳單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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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關注組不註冊也違例 校門外派港獨傳單應禁

2018年07月18日 12:45 最後更新:12:45

梁美芬接受電台電話訪問,回應引用《社團條例》一事。

「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遇上禁制危機,警方向保安局局長建議以《社團條例》,令香港民族黨停止運作。立法會議員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接受電台電話訪問時表示,一般組織如關注組和行動組也要向警方,透過《社團條例》申請,如未獲批根本不可有任何行動。

關注組不註冊亦違反《社團條例》?(資料圖片)

關注組不註冊亦違反《社團條例》?(資料圖片)

梁美芬指出,以港獨及自決為綱領的組織,應該更早阻止它們運作,因為有違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的原則。她表示《社團條例》原本就是要社團作出申請,知道它存在的人也會申請,過往自己曾就不同事件成立關注組或行動組,也會獲批,過程中需要註冊及提交社團資料,如未獲批根本不應有任何行動。

至於其他團體曾舉辦集會,參與人士高呼「結束一黨專政」,又是否觸及《社團條例》?梁美芬指不應將問題混為一談,如果集會單位綱領影響國家安全,責任就由主辦單位承擔,如果是集會人士影響國家安全,就應該由集會人士個人層面處理。

梁美芬認為以港獨及自決為綱領的組織,應該於更早時間阻止它們運作。

梁美芬認為以港獨及自決為綱領的組織,應該於更早時間阻止它們運作。

被主持人問及,如果有人單獨作出港獨主張,不涉及《社團條例》,是否要以23條才能入罪,現行有否其他法例可以入罪。她指出,如果相關人士並非作出討論,例如在學校門外派港獨傳單,已屬於「行動」,應該禁止。

警方以維護國家及公共安全為由,建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命令以「港獨」、「驅逐中國殖民者」為口號的香港民族黨停止運作,是回歸首次引用相關條例封殺港獨組織,民族黨現須於二十一日內作有效書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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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籲香港要部署好及盡快適應新需要

2024年04月15日 14:48 最後更新:15:35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禮致辭時提到,中央的挺港惠港措施會陸續有來。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琼表示,相信惠港措施很快會到來,她個人沒有額外訊息措施準確的公布日期,但相信當時機適當及準備好,不同的政策就會陸續公布。

李慧琼又認同香港一定要求變,她以旅遊業發展為例,指出業界要意識到消費模式及旅客要求都在不斷轉變,她不擔心各地及全國不同省市的旅客不來港,但關鍵是香港整體要部署好及盡快適應新需要,讓旅客有更好體驗。

政府早前宣布,在「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下成立「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小組」,李慧琼擔任工作小組組長。她說,工作小組本月會召開首次會議,她認為用好國家成立75周年,做好認識國家、國情及國家最新發展,激發市民愛國、愛港、愛家感情,是工作小組其中一個短期方向。

梁美芬(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梁美芬(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夏寶龍強調安全和發展要並肩而行,國家是用「鐵一般的決心」維護一國兩制。她認為夏寶龍多次提到創造變革,香港要好好地思考這個問題,不可以只是維持現有優勢,故步自封,要好好利用百多年以來建立到的優勢,把握現在國家給予的龐大市場。她認為夏寶龍的說法,既是對香港的鼓勵又是提醒。國家希望香港維護普通法的特色,給予香港就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的機會,香港要立好法、用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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