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督察作供指,其中一輛涉案汽車疑逃稅70多萬元。
消防員張慶傑涉嫌於2013年底,涉嫌兩度向海關人員出示虛假的「英國登記證明書」文件,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3條「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告否認兩項控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51歲被告張慶傑為消防員,涉嫌於2013年12月9日在北角海關總部,向助理文書主任申請個人自用進口汽車,他遞交兩份保時捷私家車的虛假「英國登記證明書」,被告2014年4月16日被捕。
當時負責處理申請文件的海關督察楊偉強出庭作供,他主要工作是為車輛評稅。他為申請作出審閱,其後發現兩份英國登記證明書上的簽發日期及購買汽車的日期相差甚遠。因海關評估稅項時需依照證明之簽發日期計算折舊稅款,他表示擔心張提交的並不是第一份簽發的登記證書,因而影響稅款評估。
另外,負責審批的海關督察李麗瑤透露其中一輛汽車若未曾在英國登記的稅項達83萬,而曾經登記的稅款則只需7萬3千元左右,相差70多萬。楊其後再細看文件,他懷疑兩份文件某部分的字型不同,因此向上司匯報及聯絡英國運輸署查詢被告的購車紀錄,最後由調查課接手處理。案件下午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