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因成立理念及行為涉嫌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而被指違反<社團條例>,極有可能被禁止運作。消息一出,立即引來反對派人士的不滿,例如民族黨的陳浩天、工黨的李卓人紛紛批評有關決定是「政治打壓」。

「打壓」一詞十分具感染力,意指一方惡意或霸道地,以任何手段欺負另一方,使之受到損害。通俗一點,就是「大石砸死蟹」。因此,打壓是帶有貶意的字眼。當有人批評政府「打壓」任何人士或團體,就會令人以為政府「大蝦細」。

自香港社會運動日趨激烈以來,「政治打壓」的言論可謂無處不在。檢控違法佔領行動的參加者又是「政治打壓」、對發動暴動人士採取法律行動又是「政治打壓」、官員反對宣揚港獨又是「政治打壓」、DQ宣誓無效的議員又是「政治打壓」。只要反對派利益受損,就是「政治打壓」。

根據前段的定義,「政治打壓」應該是阻止不同政見的傳播或限制某人或某團體的政治自由,使之承受不必要的損害。然而,近年的一系列政治事件,不論相關官員或部門都是出於維護社會利益及捍衛法治的需要,而採取任何合法手段,包括批評、拘捕或檢控,作為對政治事件的回應。所有行動和決定都是按照既定程序和規條處理,並非針對政治立場。

以旺角暴動為例,如果事件沒有發生,所有現時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士根本無須面對刑責。同樣地,成立一個不是宣揚港獨或其他違法理念的政黨,絕對不會面臨被取締的後果。換言之,反對派所投訴的事,其實是咎由自取,自討苦吃。與其高喊名不符實的「政治打壓」口號,倒不如坦誠反省自身的惡行。

部分市民認為,雖然政府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要求,但是港獨根本不成氣候,國家安全亦不見得容易受損,高調取締民族黨是多此一舉。這種說法,令筆者想起電影<西遊記之仙履奇緣>的一段情節。

在戲中,孫悟空非常反叛,不願取西經,甚至想吃掉師父唐僧,令觀音大使非常憤怒,要懲治孫悟空。由羅家英飾演的唐僧,便搞笑地向觀音解釋,孫悟空想吃掉自己,只是構思,沒有執行,所以不應立即懲罰孫悟空,反而要求觀音在孫悟空痛下殺手後,有了真憑實據,才採取行動。

上述故事,所有人都會明白「為時已晚」的道理。同樣地,如果任由民族黨落地生根,不加監察,即使明顯觸犯相關法例也置之不理,難道要等待民族黨推動港獨運動有聲有色,社會陷入嚴重對抗和分裂之時,政府才可行使執法的權力?如此,政府與戲中迂腐的唐僧有何分別?

筆者有時覺得,今時今日的香港,政府官員真的左右為難。明明錯不在己,卻被說成大奸大惡。執法,就會被人扣上「打壓」的帽子;有法不依,又會被人批評雙重標準。在這個進退兩難的年代,應該大叫「反對政治打壓」正是香港公僕。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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