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煲呔曾」上訴省回原審400萬堂費

博客文章

「煲呔曾」上訴省回原審400萬堂費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煲呔曾」上訴省回原審400萬堂費

2018年07月20日 12:34 最後更新:12:50

前特首「煲呔曾」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上訴雖然失敗,但獲減刑至12個月,而訟費亦成功減至100萬,令他節省了400萬。

原審時法官下令要「煲呔曾」交控方1500萬堂費的三分一即500萬,上訴後減為100萬。

所謂「堂費」,其實是對家的律師費,通常失敗的一方,要俾部份對家的律師費。成功一方(即在「煲呔曾」原審時的控方)在結案後,會將自己付出的律師費數額呈交法庭,再由法庭判定失敗一方要負責多少律師費,「煲呔曾」案控方請了英國來的御用大狀David Perry打官司,總律師費高達1500萬元。

就曾蔭權的訟費上訴,原審法官判定「煲呔曾」要付500萬堂費,但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詞中認為,曾蔭權為服務政府近半世紀的退休公務員,他並非富有的商人,兩宗審訊和上訴必大大消耗他和妻子手上的資金。曾蔭權亦年屆73歲,再職機會甚微,原審法官的訟費令或對曾蔭權造成嚴重損害,故上訴庭同意曾蔭權承擔控方三分之一的訟費屬過多,相反要求他付100萬元訟費更公正合理。

不過估計「煲呔曾」在上訴也用了近500萬律師費,一減一加,他在訟費上可能仍然要貼。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往下看更多文章

曾蔭權郭炳江明年1月齊放監

2018年08月31日 12:55 最後更新:13:01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月底遭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的上訴。曾蔭權的律師團隊分別向上訴庭及終審法院呈交終極上訴通知書,上訴庭今早頒布裁決,拒絕就曾上訴至終院頒發許可證書,意味曾蔭權只能以案件涉嚴重不公為由直接到終院上訴。

曾蔭權。(資料圖片)

曾蔭權。(資料圖片)

但系由於早前上訴庭將煲呔曾的刑期減至1年,扣埋假期,佢只要坐到明年1月,就可以出監。

無獨有偶,因為另一宗案件而被判入獄新地主要股東郭炳江,而家亦在赤柱監獄服刑,佢扣埋假期,亦都系明年1月放監。

郭炳江。(資料圖片)

郭炳江。(資料圖片)

郭炳江的大哥郭炳湘,早幾日因為心臟病發入院,現在仍然昏迷。新地三弟郭炳聯日日有去探病,但系在獄中的二哥郭炳江,就唔可以去探病啦。

郭炳聯連續第四日去探望大哥郭炳湘。

郭炳聯連續第四日去探望大哥郭炳湘。

聞說郭炳江打算出獄之後,坐船去外邊旅行散心。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