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稱:「希望他得到解脫、送他去更好的地方。」

57歲越南籍華裔婦女陳傑妮被控2009年用塑料袋焗死中風的丈夫,原判陳傑妮過失殺人罪成,入獄50年。新澤西上訴法院日前裁決該案必須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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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首次庭審記錄,陳傑妮的丈夫陳明忠在2008年中風,隨後家庭經濟入不敷出,陳傑妮不堪壓力選擇殺死丈夫,她自稱希望「他得到解脫、送他去更好的地方」,並同時企圖殺死女兒。律師曾為陳傑妮做無罪辯護,稱她在作案過程中處於精神不正常狀態,但說法並未被法院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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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陳傑妮過失殺人罪名成立,入獄50年。上訴法院法官上月推翻該裁決,認定一審程序中一名精神病醫師當時的證詞存在問題,而且一審法官還曾作出傲慢、不合時宜的評論,導致陳傑妮未能獲得公正的庭審。涉事法官Liliana DeAvila-Silebi曾違規向陪審團提供建議,指示他們如何「迅速擺脫義務,讓庭審只用三、四天就能結束」,Silebi目前正停職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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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法院為此設立100萬元保釋金,稱由於陳傑妮長時間被關押,擔心她一旦獲釋放可能會因害怕入獄而逃跑。陳傑妮的弟弟Edward Chang表示,家庭無力承擔這筆保釋金,但親友都希望看到她被釋放,「如果人們想想她的處境,就不會對她太過苛責,我相信即使是陳明忠也會理解她的苦衷。」其代理律師Brian Neary則表示將向法官申請降低保釋金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