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毒後母心!
台灣嘉義一對小兄妹去年被揭遭其繼母用燙傷、棍打等方式虐待,嘉義地檢署事後起訴繼母,要求判囚6個月。不過法官嫌判刑太輕再審,繼母被判囚1年4個月。目前4歲和3歲的小兄妹目前仍在接受安置。
判決書指,去年6月8日,繼母在雲林縣元長鄉娘家,為3歲的男童洗澡時,故意轉開熱水,造成男童臉部、右側肢體及軀體多處燙傷。同年6月底,繼母在民雄住處,徒手及持棍子毆打當時年僅2歲女童的頭部、手臂及大腿,造成女童左側腕部撕裂傷,7月29日當天,該繼母又以同樣手法毆打哥哥,造成男童右側肱骨幹螺旋性骨折、左鎖骨陳舊性骨折。
判決書指,被告有2名子女,分別是與前男友所生和與男童父親所生,一家6口同住,但被告在毫無理由下,先燙傷男童,又以不聽管教為由打傷一對兄妹,導致男童骨折,女童手腕嚴重撕裂傷。
法官直斥繼母對懵懂無知幼童下毒手,十分惡劣,尤其被告從未傷害自己親生子女,但虐待小兄妹後卻對他們不聞不問,顯見繼母因兄妹非她親生,所以絲毫不在意他們死活,認為被告求處3罪判6個月過輕,最後法院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3罪合併執行判囚1年4個月,可再上訴。
至於小兄妹生父因無積極證據證明有傷害犯行,今年4月底嘉義地檢察署已不起訴處分,另繼母違反兒少權法第51條,接受強制性親職教育15小時,也執行完畢。
嘉義縣社會局表示,這對兄妹今年1月16日經法院裁定由生母監護,目前固定安排會面及漸近式返家,重建親子關係,並持續評估回家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