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華最後一場棟篤笑終於完滿結束,坊間充滿依依不捨的感受。不過,這場引起全城關注的表演,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是黃牛問題。
記得年初開賣的時候,由於贊助單位預留大量門票,使公開售價的數量極少,造成非常誇張的炒賣問題。一張千元的門票,在坊間竟以過萬元轉售,令大批粉絲大感失望和不滿,連黃子華本人也對造成的炒風頗有微言。
面對日益嚴重的黃牛問題,部分立法會議員對此極為關注,紛紛要求政府重新檢視打擊黃牛的條例,加強對炒賣集團的阻赫力,甚至有意見認為可以加入「買票實名制」,要求購買門票的人提供個人資料,並在開場前核對,以杜絕炒賣問題。
這些建議,不禁令我想起黃子華<無炭用>的台詞。當時是2003年,因為經濟、民生問題和沙士襲港,市民民怨甚深,於是不論「失業、失戀甚至失憶」,都說成是「董建華的責任」,意即諷刺港人「賴得就賴」,什麼都當成是政府的缺失。
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現黃牛問題,主因是供求並不平衡。當供應少於需求,便會造成短缺,價格自然上升,而擁有相關貨物的人便可高價出售圖利。按照經濟學家的想法,解決黃牛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增加供應,直至供求達致平衡。換言之,表演者應該大幅增加表演場次,直至公開發售門票的價錢與轉售一致或黃牛問題絕跡。
然而,現實是表演者不可能為了供求取得平衡而增加表演場次,因為表演場次的多寡並非表演者說了算,還要考慮多種因素,如場地、成本效益、表演者體力等。所以部分意見認為,應該由政府採取主動,打擊黃牛。
事實上,黃牛問題是全球問題,不但在香港,在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發達國家,同樣面對令人討厭的炒賣風氣。各國政府都選擇制訂條例,以法律限制炒賣活動。例如美國,就要求所有購買門票的人在網上提供個人資料,並在入場前出示證明才可領取門票;加拿大的做法就是大幅增加罰款及監禁年期以阻嚇炒賣者。
由於這些條例都是過去兩年才正式實行,目前很難檢討這些做法是否有效。不過,根據社交平台的言論,似乎仍有不少粉絲投訴一票難求,反映立法打擊黃牛未必是有效的做法。而且,各國都有民眾批評以上的條例是矯枉過正,影響真正入場欣賞表演的觀眾,例如美國就有意見指做法增加民眾轉贈門票給親友的難度,亦有主辦單位認為入場前的檢查程序過於麻煩。
有見及此,西方娛樂圈開始「自己黃牛自己打」,由表演單位採取主動,在不用增加表演場次下打擊黃牛活動。例如美國天后泰勒斯(Taylor Swift)就按照粉絲參與度,如有否跟蹤她的社交媒體資訊、觀看她的音樂錄像等,決定買票人士的順序,以確保買票人士主要是她的忠實歌迷;鄉村音樂歌手Eric Church則會檢視個唱的銷售情況,並曾經取消25,000張懷疑黃牛票的入場資格,再轉由粉絲訂購。這些做法,比起由政府監管來得更有彈性和直接,大大打擊黃牛票問題。
這個世代,愈來愈多人將問題歸咎於政府身上,永遠期望政府解決這樣哪樣的問題。但是,與其期望公權的介入,倒不如反求諸己,思考在法律框架之內,如何運用合情合法合理的權利解決問題。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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