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宗「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押後審訊後,有案件控方主動撤回此控罪,只控被告非禮罪!

律政司因法律爭議從上周四開始暫緩檢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的個案,並把已提堂的同類舊案作長時間押後。現為大學生二年級生的男私人補習老師涉嫌在15歲女學生的私人會所圖書館內,拍攝其學生裙底及在該女生面前自瀆。男老師原被控一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錢禮主任裁判官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批准控方申請撤回其「不誠實地取用電腦」罪,保留檢控非禮罪,成為最近罕有地沒有押後但獲撤控的「不誠實使用電腦」案。

控方撤「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只控非禮罪 (資料圖片)

控方撤「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只控非禮罪 (資料圖片)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2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錢禮主任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被捕至今已還柙逾6星期,故押後案件期間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合共20,000元保釋外出,另需執行晚上9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被告不得到案發地點及離開香港,不得直接及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亦需到將軍澳警署報到。

控辯雙方均透露考慮律政司的最新指引及法律意見後,亦知道以「手機」拍攝的事件未必適合控以不誠實地取用電腦罪。另外,非禮罪比不誠實地取用電腦罪的刑罰更嚴重,已能涵蓋有關案件的嚴重性,故考慮種種情況後認為撤控不誠實地取用電腦罪為最佳做法。

身穿白色T恤、灰色外套及戴上黑色方框眼鏡的被告蔡源培應訊時面無表情,得悉自己被獲准保釋外出時,隨即稍微激動地變得面紅耳赤及眼泛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