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被告電腦內搜獲若干名疑似未成年少女的性交及口交影片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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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學士學位榮譽畢業的37歲導演黃嘉威,被指自5年前起向尚未成年的女事主X作出猥褻行為及拍攝她的不雅影像,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黃嘉威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兩罪,毋須答辯,還押候訊。

黃嘉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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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嘉威為本地頗有名氣的導演。控罪指,案件發生於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間,黃嘉威相約案發時只有13歲的事主X,每相隔一個月就在荃灣一間時鐘酒店內見面,拍攝X含有裸露成份的寫真照片,以及在X不願意情況下,矇上X雙眼並要求對方替他口交及拍攝影片。事主X在18歲時,被男朋友在手機內發現相關短訊及照片,揭發事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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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警方在被告電腦內搜獲若干名疑似未成年少女的性交及口交影片和照片,當中牽涉「SM」,警方需時聯絡涉案受害者,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案情嚴重,被告有騷擾證人的風險,需還押監房,以待警方再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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