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患有過度活躍症及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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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青年去年10月26日在上水清河邨家中,因半夜起身喝水時父親態度惡劣亦遭父「怒睥」,因而失控以菜刀砍傷父親及欲阻止事件的母親,傷勢較嚴重的父親頭頸及背部共有16處刀傷。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郭偉健法官考慮父親傷勢後今於區域法院判其16個月即時監禁。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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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今進一步求情時指,被告曾患有過度活躍症及抑鬱症,自知情緒管理控制有問題,現已戒掉毒癮。被告早前認罪反映他有一定程度的悔意,且為初犯,已得到父親及家人原諒,父母及親友一行約八人亦到庭支持。辯方指被告自知入獄在所難免,亦承諾出獄後將改過自新,冀法官判以相對較輕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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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健法官在判刑時指,根據醫療報告及醫生口頭匯報表示,被告父親身上共有16處刀傷,其中9處在面部及頸,6處在背部及1處在前臂,當中面部1處傷痕更傷及肌肉和血管。郭官考慮傷勢及案情嚴重性後,以30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唯考慮到被告的傷人行動部分為被告父親行為導致,被告亦是初犯及坦承犯罪,故減刑至1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