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處任職30年的救護員林國強(55歲)及譚振興(55歲),因公務扭傷腰而享有逾一年病假,期間被控串謀兩名註冊中醫師虛報求診次數,並誇大診金,被控騙取醫藥費,被判囚11及9個月,本月已服刑完畢。惟兩人向高院上訴,法官今頒下判詞指兩人上訴得直,所有控罪均獲撤銷。

林國強。

林國強。

案中涉及的消防處及保險公司醫藥費共逾7.2萬元。二人早前被裁定3項串謀詐騙罪成及分別被判囚11及9個月,本月現已服刑完畢。

譚振興。(左)

譚振興。(左)

法官在判詞中表示,控罪的證據均來自控方特赦證人即涉案藥房職員陳冠全,上訴一方指陳有可能為減低自己在案中的參與程度,而扭曲事實誣陷二人,原審裁判官卻錯誤裁定陳是誠實證人。

法官認為陳的誠信於本案最為重要,但其證據卻未能穩妥地將上訴人定罪,故撤銷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