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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评会》潘伟杰:【三点驳斥夏博义的歪理言论】

自从夏博义当选成为新一届大律师公会主席,他的出位言论,成为中外关注。夏氏上星期六接受网媒访问,指出两年前所发动的“8.18”及“8.31”事件主脑,包括黎智英、李柱明等人,他们为了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及集会自由,为何判他们受牢役之苦。另外,夏氏更引用英、美法庭案例,认为香港法庭所作出的裁决,刑罚过重。笔者看罢整篇专访后,认为网媒将夏氏塑造成为“救世主”,凭著满口歪理,就以为可以充当英、美两国的走狗继续“彰显公义”。但实情是强弩之末。

笔者首先驳斥夏氏所提出“8.18”和“8.31”事件实属和平集会的论据,夏氏指出上述两次集会是和平进行,理应得到警方的“不反对通知书”。然而,自2019年六月开始,每当周末完成所谓的和平集会后,就会发生流血冲突,暴徒破坏社区设施,这是铁一般事实,夏氏又怎能解释这是和平集会?一次可以解释为个别事件,但接二连三所发生的,就不是偶然的。

另外,夏氏又用北爱尔兰共和军比喻为香港警方,共和军在七十年代的恐怖袭击,激起民愤、恐惧笼罩全国。实情是,角色互换就对。夏氏应该以黑暴份子比喻为北爱尔兰共和军,他们的行为激起普遍香港市民的愤怒。每当市民讲错一句说话,就会被暴徒施以袭击,甚至有途人斥责暴力行为而被淋易燃液体并点燃,社会充斥着白色恐怖。市民见到暴徒尤如见鬼一样!

最后,夏氏质疑《国安法》是套上港人的金刚圈,压制言论自由。笔者指出,如果中央政府没有在港实施《国安法》,香港局势仍然处于动荡不安。加上,《国安法》只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及分裂国家的人士,平民百姓根本不是该法所针对的人士。笔者认为,身为大律师公会主席的夏博义尽快引咎辞职,不要再玷污其公会的声誉。另外,笔者希望英美政客立即收声,香港事务是中国的内政,不容许外国政客说三道四!

香港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哲学硕士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    潘伟杰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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