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姜牧師」的網媒記者姜嘉偉,早前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刑事毀壞被捕,他本周一到屯門警署報到時涉大鬧報案室及頭撼男警的頭,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3月2日再訊,拒絕被告保釋。
報稱記者的30歲被告姜嘉偉,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他被指於2022年1月17日,在屯門警署一樓報案室內故意阻撓高級女警57154蔡美詩,及在報案室內的搜身室襲擊男警59029羅仲明。
政事
人稱「姜牧師」的網媒記者姜嘉偉,早前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刑事毀壞被捕,他本周一到屯門警署報到時涉大鬧報案室及頭撼男警的頭,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3月2日再訊,拒絕被告保釋。
報稱記者的30歲被告姜嘉偉,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他被指於2022年1月17日,在屯門警署一樓報案室內故意阻撓高級女警57154蔡美詩,及在報案室內的搜身室襲擊男警59029羅仲明。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