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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學生認荃灣非法集結 判監8個月

政事

21歲學生認荃灣非法集結 判監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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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學生認荃灣非法集結 判監8個月

2022年01月20日 13:44 最後更新:13:59

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中,有示威者於荃灣區堵路與警方對峙。5男2女事隔逾2年被起訴非法集結及襲警等6罪。21歲男學生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管武罪則獲控方撤回,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鄭念慈指本案涉暴力,無論被告有沒有擲出磚塊均屬案情嚴重,被告的黑衣打扮及裝備與其他人相似,有互相壯膽作用,亦不信納被告沒打算參與非法集結。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升大學之路不易行,終判監8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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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官判刑時指,案發於2019年8月,此前已多次發生群眾聚集及暴力事件,被告或會認為本案是合法和平的集結,但隨著事件發展成非法集結,仍留在現場沒有離開。被捕片段顯示被告身穿黑衣,配戴頭盔、眼罩和豬嘴,不相信被告沒打算參與非法集結。被告的裝束及外觀與其他人相似,令人難以辨認參與角色,與在場人士互相壯膽。鄭官續指,同案認罪的男被告曾揮動長棍,本案明顯牽涉使用武力,無論被告手持磚塊是想擲出或是恐嚇均屬嚴重,認為同案的人涉同一項控罪,不會因有人持不同物品而有分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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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案發地點,人數及有人使用武力,鄭官採納早前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另一被告以15個月監禁的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至10個月,而被告由副學士升讀大學的路不易行,有悔意,獲師長家人支持,終酌情減至8個月監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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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現為中大四年級生,沒有案底。他犯案時受社會氣氛影響,現有悔意,願意承擔罪責,服刑後回報社會。被告案發後努力讀書,由副學士升上中文大學,同學師長均讚他品格良好。

辯方指被告被捕時雖手持磚塊只是裝腔作勢,但沒有意圖擲出。他案發時18歲,事隔兩年後才遭落案起訴,當時已21歲,不能按《刑事訴訟條例》判少年犯非監禁式刑罰,或受惠於《罪犯自新條例》,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努力更生著情減刑。

被告牛致行承認的案情指,2019年8月25日約1萬人參與荃葵青區一個獲警方批准的遊行。警方下午接報該區發生堵路、縱火等暴力事件。荃灣中央公園約有2200名示威者集結,楊屋道、聯仁街等地方約有5000人聚集。警方到場後於楊屋道設立防線,此時有約1000名示威者佔據附近一帶,有人向警方投擲磚頭、雞蛋等雜物。警方多次警告,舉黑旗、發射橡膠子彈及催淚彈後未能驅散示威者,有人向警方掟汽油彈,又用雨傘及水壩作防衛。傍晚6時半,總警司陳思達下令沿著楊屋道推進。15分鐘後,警長58122發現身穿黑衣的牛致行,其背包藏有3M口罩、護目鏡、手套等。他舉起一塊磚頭,隨即被警長58122揮動警棍阻止,因而失平衡倒地,手中磚頭同時滑落,及後遭制服被捕。

7名被告依次為何卓軒(23歲,男運輸工人)、符凱晴(23歲,女學生)、牛致行(21歲,男學生)、郭芷晴(21歲,女教師)、楊俊傑(25歲,男學生)、張家榮(24歲,無業男)及李㑊橉(28歲,男調酒師)。7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即於前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何另被控襲擊警員9670馮權安;符另涉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罐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牛另涉管有一塊磚頭,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楊另被控襲擊督察林泰金。

楊俊傑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被判囚10個月。其餘5名不認罪的被告排期至2月16日作審前覆核,預料將傳召18名證人。一名警員證人獲批準使用特別通道及在屏風後作供。除正就他案服刑的符凱晴,各人續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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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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