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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認屯門非法集結還柙候判 辯方求情指情緒受牽動下犯案

政事

19歲青年認屯門非法集結還柙候判 辯方求情指情緒受牽動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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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認屯門非法集結還柙候判 辯方求情指情緒受牽動下犯案

2022年01月21日 15:55 最後更新:16:06

2019年9月「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在市中心堵路,警方到場驅散,制服拘捕逃跑的無業青年。青年事隔兩年被控,今午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指案發於火紅火綠的2019年社會事件中,被告時年17歲難免情緒受牽動下犯案。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上午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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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19年9月21日下午屯門遊行獲批不反對通知書,原訂由新和里遊樂場遊行至屯門政府合署,惟遊行開始不久,示威者便偏離路線,堵塞行車路。警方到場設立防線,有約200名示威者於杯渡路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聚集,向警方叫囂,以雷射筆照射警員。期間可見被告唐綽謙穿全黑衣著,戴上防毒面具和護膝,身處示威者前方。警方多次舉旗警告驅散不果,推進時群眾跑向皇珠路。警方於錦匯坊附近制服並拘捕被告,搜出黑口罩、護肘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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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呈上被告父母胞姊的3封求情信,指被告本來修讀職訓局運動科學課程,早年家門不幸,成長學習均面對困難,惟眾人認同被告本性不錯。辯方又指案發於火紅火綠的2019年社會事件中,被告時年17歲難免情緒受牽動下犯案,續指涉案遊行本屬合法,被告沒有攜帶武器,亦沒有證據顯示曾有行為侵擾警方防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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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19歲被告唐綽謙報稱無業,承認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錦匯坊對面,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有示威者聚集,大批防暴警員到場。 資料圖片

「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有示威者聚集,大批防暴警員到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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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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