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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認屯門非法集結還柙候判 辯方求情指情緒受牽動下犯案

政事

19歲青年認屯門非法集結還柙候判 辯方求情指情緒受牽動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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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青年認屯門非法集結還柙候判 辯方求情指情緒受牽動下犯案

2022年01月21日 15:55 最後更新:16:06

2019年9月「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在市中心堵路,警方到場驅散,制服拘捕逃跑的無業青年。青年事隔兩年被控,今午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指案發於火紅火綠的2019年社會事件中,被告時年17歲難免情緒受牽動下犯案。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上午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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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19年9月21日下午屯門遊行獲批不反對通知書,原訂由新和里遊樂場遊行至屯門政府合署,惟遊行開始不久,示威者便偏離路線,堵塞行車路。警方到場設立防線,有約200名示威者於杯渡路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聚集,向警方叫囂,以雷射筆照射警員。期間可見被告唐綽謙穿全黑衣著,戴上防毒面具和護膝,身處示威者前方。警方多次舉旗警告驅散不果,推進時群眾跑向皇珠路。警方於錦匯坊附近制服並拘捕被告,搜出黑口罩、護肘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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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呈上被告父母胞姊的3封求情信,指被告本來修讀職訓局運動科學課程,早年家門不幸,成長學習均面對困難,惟眾人認同被告本性不錯。辯方又指案發於火紅火綠的2019年社會事件中,被告時年17歲難免情緒受牽動下犯案,續指涉案遊行本屬合法,被告沒有攜帶武器,亦沒有證據顯示曾有行為侵擾警方防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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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19歲被告唐綽謙報稱無業,承認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錦匯坊對面,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有示威者聚集,大批防暴警員到場。 資料圖片

「屯門公園再光復」遊行有示威者聚集,大批防暴警員到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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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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